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又简称细则,其与监理规划的关系可以比作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的关系。也就是说,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建设工程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操作性文件。
一、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