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
(1)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检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被验收部分轴线、规格和质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并做出说明。
(3)每次检查验收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详细填写隐蔽验收内容记录,同时必须在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审查意见栏内填写“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分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也不能无审查意见。
(4)如果在检查验收中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对隐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认真进行复验处理。复验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