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装饰装修木制品验收标准:根据《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即3.15标准要求,在装饰装修木制品验收基本要求和方法,经监理公司整理,其中壁橱及吊橱验收的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如下:
壁橱及吊橱
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下列表格的规定。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